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今天下午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同时,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了会议。
朱镕基在讲话中,首先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他说,扩大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我们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次会议,对新形势下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做出全面的工作部署,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朱镕基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非常重视再就业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1997年以来,贯彻执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方针,逐步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而且保证了绝大多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并使大部分下岗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实践充分证明,中央确定的方针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必须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这些方针政策,这些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好的政治经济形势。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正确处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又要过细地做好工作,在推进改革和结构调整中,积极促进再就业,努力保持社会稳定。
朱镕基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国家来说,妥善解决就业问题,既是一项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在目前改革攻坚、结构调整加快时期,再就业矛盾突出,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同时必须看到,劳动力供过于求,将是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长期存在的客观现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必须做出持久的艰苦努力。
朱镕基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再就业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明确再就业的重点方向。我国经济成长进入新阶段,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时期,增加劳动就业主要应是服务业、中小企业、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这些方面具有发展的广阔空间和吸纳就业的巨大潜力。同时,要大力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工、小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二是必须坚持正确的就业方针。要继续贯彻执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劳动者自主就业。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是:科学制定就业规划,引导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以就业援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要十分注意把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很好地结合起来,这是解决中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正确选择。三是必须全面贯彻各项政策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中央这次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要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界限和工作部署,积极而又稳妥地开展工作,并在实践探索中及时总结经验。四是必须继续加强再就业服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及其公开发布系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为下岗失业人员求职、创业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服务。深入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
朱镕基说,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首先还是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这方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从目前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死角”。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加以解决。对协议期满暂时还难以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继续运用现有各种渠道筹措的资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困难企业中在岗职工因拖欠工资而生活困难,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要纳入“低保”范围,这方面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仍然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点。关键是要合理确定当地“低保”标准和应保对象的补助水平。标准太高,国家负担不起,也容易形成养懒汉机制,不利于促进就业;标准太低,又难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补助金要按应保对象的实际收入状况准确核定,不能随意搞七折八扣,补差过少;也要防止瞒报收入、补差过多的现象。各地区、各城市都要由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社区和困难居民家庭,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二是妥善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较大的群众的实际问题。中央最近决定,对目前收入水平较低和生活困难较大的一些人员,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给予生活补助。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按中央的决策办事,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较大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一年多来,辽宁全省和其他省、自治区部分试点城市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还要坚定不移和扎扎实实地把试点各项工作做好,为在全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积累和探索完整的经验。
朱镕基强调,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明确责任,加强检查,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广工作做得好的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的经验,推动全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进行。
胡锦涛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推进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朱镕基总理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着重阐述了促进再就业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并对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吴邦国同志的工作报告,也对再就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这次会议对于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胡锦涛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方针政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他特别强调,中央关于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中央精神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紧密结合起来,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真正把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出席今天会议的中央领导同志还有丁关根、李长春、吴邦国、吴官正、张万年、罗干、贾庆林、钱其琛、黄菊、温家宝、曾庆红、吴仪、司马义·艾买提、王忠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有关单位、武警部队和有关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同志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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