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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大为学生聘请法律顾问
2002-11-13    张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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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沈阳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临平、陈琳琳非常高兴地从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领导手中接过聘书,这是她们从业10余年来第一次受聘高校为学生担任法律顾问。两律师与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正式签订了合同,为该院学生提供法律服务。据了解,学校为在校学生聘请法律顾问,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首次。

  根据合同,两位律师将帮助林学院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同时为林学院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当天下午,林学院还与全院641名学生签订责任协议书,明确学院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林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宏印说:“希望以此加强学院管理,推进依法治校,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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