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人大、清华学生成我国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
2002-11-29    记者 李煦

字体大小: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北京市司法局与首都两所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法学院28日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协议。

  通过实施这一协议,未来3年内,这两个法学院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将在北京市司法局帮助、协调下,在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老师的直接指导下,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办理一些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案件发生的费用,由院方自行解决。

  北京市司法局28日还向两家法学院颁发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的牌匾。

  法律援助是一项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为贫弱者、残疾人等提供减费、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性法律制度。始于1994年的中国法律援助工作,日益成为帮助弱者解决法律纠纷、呼唤正义的重要力量。

  来自司法部的统计表明,到2002年,我国的法律服务援助机构超过2300个,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国,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超过8000人。去年全国有30余万人接受法律援助,涉及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18万件。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北大清华取消部分校庆活动
· 假高考状元全国巡讲 以清华名义敛财
· 清华“阳光课堂”开讲
· 毕业生面试 清华开出“保险大巴”
· 北大清华首批学生返校 在家做完毕业设计
· 招办负责人网上解答 北大清华校长解惑
· 清华水利系:毕业生到建设第一线去
· 清华登山队昨赴西藏 冲顶目标6590米
· 清华IT职业培训借“应用型”教材开拓市场
· 中国人民大学推出首批“荣誉教授”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