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是200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一改革试点工作,教育部要求各地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高校,要正确处理招生自主权与自律的关系,严格加强管理,确保招生质量。
教育部要求试点学校应正确认识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正确处理好招生自主权与自律的关系,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试点学校要积极大胆地探索复试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加大复试权重,增强复试的有效性。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对在职人员还应参考其工作实绩。
教育部规定对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统考科目要相同;学校之间考生的调剂,应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同时要求,试点学校将本校复试办法和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在校内公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按公布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这34所试点学校将陆续自行公布本校的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除这34所学校之外,教育部将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参照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
针对不少考生关心的初试合格、复试落选的情况,教育部有关部门介绍,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即两次选拔,两次筛选。复试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考察的重要办法,也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一般要采用差额复试。据悉,今年硕士生招生改革明确要适当加大差额复试的人数。因此,在复试中有一些考生落选是正常的。(焦新)
34所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兰州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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