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些言论,批评中国人民大学决定特招“非典”医护人员子女的做法,认为这不公平。而我以为,这种追求绝对公平的观点,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先说情。恰好本报23日刊登了一个北大学生的来信,这位同学的父母都是医生,在同一家医院工作,而这家医院被指定为“非典”专门接收医院。于是父母把她叫回家,安排今后一段时间的生活。在饭桌上,父母还为抢着去发生了争执,因为医院规定,双职工可以只去一人。这位同学当时就嚷出来:“无论你们谁染上,咱们这个家就要完了,你们谁也不许去!”她甚至建议父母辞职不干了。但是母亲对她讲:“我和你爸爸这么多年的夫妻了,谁去都不放心……所以叫你回来之前,我们已经决定了,两个人都去。”
这就是发生在一个普通医护人员家庭的故事。我不知道,各位持批评态度的先生,读了这封信,还要不要坚持绝对公平的观点?
这位同学在信里说:“我的心就像被刺破一样,我不相信我的家有一天会面临这种生死抉择。”
真的,各位先生啊,与生死抉择相比,能上哪所大学又算得了什么!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您是一个高三学生,您是否希望做医生的父母去治疗“非典”病人,从而为你换得一纸中国人民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关键在于,那些家庭都是别无选择的啊!医生的职业道德,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临阵脱逃。而他们的子女,健康甚至生命受到的威胁,又岂是寻常人家可比。
说完情,我们再说理。判断一件事是否公平,我以为主要应该从制度上看。先贤说过:制度的不公平,才是最大的不公平。那么,这是教育部的决定吗?不是,只是一所高校自己的决定,与国家政策无关,更与普遍公平与否无关。退一步从一所高校的角度来看,人大的这个决定,到底是制度意义上的,还是仅仅作为权宜之计?其实,从这个决定的适用对象就可以看出,它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非典”终会被战胜,不可能今后年年面临今天这个局面。当疫苗或者特效药研制成功,“非典”就很可能“降格”为一种普通疾病,至少不会继续威胁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生命安全。那时候,如果人大意思表达无误的话,这个照顾政策将不再实行。
当然,既为权宜之计,必然存在某种倾斜或者照顾的成分。在“非典”事件中,此举就是为了鼓舞医护人员的士气,解除其后顾之忧(针对那些子女即将参加高考的家庭)。据说很多人对美国推崇备至,那么我们不妨看看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是怎么做的。开战后,美国政府明确表示,牺牲的外籍美军官兵,可以追授美国国籍。按说人死不能复生,当不当美国人又有什么区别?有,因为这些人都有老婆孩子,他们能不能做美国人,其中的差别不用我来啰嗦。美国政府这个做法,我想与中国人民大学在思路上是完全一致的:对于那些在特殊时期为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他们的家属必须得到照顾。
可能会有个别普通考生因为照顾医护人员子女而失去本应得到的录取资格。但是,我认为要正确认识“机会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它有一个前提:竞争起点的公平。我想各位持批评观点的先生应该不会否认,即将参加高考的医护人员子女,实际在起点上已经处于不公平的地位:担惊受怕、健康甚至生命面临比普通人更大的威胁、为父母担心、缺乏父母的照顾……请问,当你们抱怨一般考生遭受不公平的时候,是否考虑过医护人员子女从起点上就面临不公平的处境?
在这个特殊时期,对他们照顾一点有什么不妥吗?我看,这恰恰是公平的体现。何况,人大说得很明白:必须达到人大的录取线。而我们知道,只要达到录取线,只要没搞腐败,学校拥有决定录取谁的自主权。人大的做法并不违法。
孔子说过:为政之道,近人情而已。我想,恐怕为文之道,也不过“近人情”三个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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