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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就选拔大学生志愿者有关问题答问
200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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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工作已圆满结束,共有43763名全国各地的大学生报名。遴选工作已于近日展开,记者就选拔原则、指标分配、日程安排等有关问题采访了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选拔原则是什么?

   答:选拔志愿者首先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良好,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1)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西部地区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等类专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学生。(3)东中部省招募志愿者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是西部的报名者。(4)服务期意向为2年者。

   另外,赴西藏服务的,要按照自愿原则征求本人意见。

   问:各省招募指标如何分配?

   答:招募指标分配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和原则:(1)各省报名总人数、学历分布、服务意向和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以本科生为主体。(2)考虑志愿服务工作的基础。(3)西部省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服务。(4)西部地区招募志愿者和东中部地区招募志愿者录取比例约为6∶4。各省招募的具体指标将在近期公布。

   问:选拔日程如何安排?答:首先,全国项目办根据各地报名综合情况确定各省(区、市)招募指标,下发到各省(区、市)项目办。各省(区、市)项目办根据本省内各高校的报名综合情况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下发到各高校项目办。

   其次,选拔上报。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按照选拔标准,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校项目办首先要察看每个报名者的个人档案,了解其表现;确立人选后要逐一谈话,进行面试,并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电子档案,于7月5日前,将入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和《报名登记表》报省项目办。同时,公示合格的同学要做好赴西部的思想、物质等方面的准备。

   第三,省级项目办于7月8日前,通过E-mail将本省(区、市)入选志愿者电子档案,报全国项目办(E-mail:zyz036@cycnet.com),将《报名登记表》寄送全国项目办招募组(团中央学校部)。

   第四,审定确认。7月9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各省(区、市)志愿者电子档案并审定。7月11日前,全国项目办将志愿者名单发往各服务省项目办确认。

   第五,签订协议。7月12日至7月18日,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与志愿者、志愿者毕业学校项目办签订三方协议(志愿者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可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协议)。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7月22日前,各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订情况报全国项目办,7月23日,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并公布。

   问:有部分同学不能如愿去西部服务,应该如何正确面对?

   答:广大同学积极报名、踊跃参与,反映了当代青年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我们向每一位自愿报名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有志青年表示敬意。但由于名额所限,我们只能从众多的报名者中选择一部分。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炼,健康成长,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名者,无论是否入选都是胸怀祖国、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年。我们希望并相信没有入选的同学同样能胸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崇高志向,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成就事业。我们已将报名者的有关资料收入志愿者人才库备案,在将来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中,我们将优先考虑他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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