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家公办高校董事会———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7月1日在京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董事会议。校董事会将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经费支持,并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格和整体规划提出建议。
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公司组成。在第一次全体董事会议上,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了《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章程》。《华北电力大学董事会章程》规定了董事会主要职能为:一、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经费支持;二、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规格和整体规划提出建议;三、管理董事会出资建设的项目计划;四、为学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根据规定,董事单位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优先挑选各类优秀毕业生,优惠获得学校提供的各类人才开发和培训项目;利用大学的优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先获得大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让权,共同进行技术攻关和创新;要求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服务与支持。
董事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有:参与校董事会的工作,通过校董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华北电力大学;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方便,有限和优惠向学校提供学生实习、社会实践、科技项目实验、教学科研设备加工及调试基地;有限向学校提供科研及开发项目,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支持学校建立以校为本校教师为主,董事单位高科技专家为辅的,体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兴师资队伍。
华北电力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兼备,具有鲜明的电力行业特色的大学,2001年学校通过了由教育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的“211工程”“九五”建设项目总体验收。今年3月28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原由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华北电力大学划转教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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