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日前出台了九项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在全国是独家首创。
这九大措施包括:一是各级党政机关每年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时,优先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确定相应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乡镇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国家确定的贫困县的乡镇、村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生活费。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收一年的登记类和管理类各种行政事业收费。四是对到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公安部门可为其设立集体户口,就业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五是对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证明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临时性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优先安排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并给于一定的报酬。六是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毕业生,民政部门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于临时救助。七是在本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或国家西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各类研究生时,优先推荐、录取。八是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跨地区就业。九是对于国家和省已制定出台的关于取消对毕业生不合理收费的各项规定,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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