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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将办高职院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2003-08-29    记者 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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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向各地发出通知,将于9月12日在全国同时举办针对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尚未就业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洽谈会。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招聘洽谈会会场设在组织实施2003高职院校毕业生培训工程的高等学校;实施培训工程学校较多的城市,可将招聘洽谈会场设在一个重点高等学校,并组织其他学校学员参加;组织实施培训工程的学校要了解掌握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积极主动与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联系,提供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学校要主动提供招聘洽谈场地,积极组织培训人员参加专场招聘洽谈会。

   据介绍,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积极收集一批适应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岗位,将就业岗位信息、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政策送到高校,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主动与当地工商联合会联系,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在当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公开发布,并保持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的链接;各地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网上就业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提供信息反馈等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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