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据中国青年报5月9日报道(何颍),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高校招生年龄的放宽,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
我想,反对者可能更看重法律的强制性和尊严性,但却忽视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同传统道德以及具体情况相结合,良好的法律才有可能得到严格的实施。这并不是在藐视法律,恰恰相反,这才是正确对待法律的态度。
大学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虽然并不是说大学生除了学习,就不能谈恋爱,但是恋爱毕竟不等于婚姻,因为婚姻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而对于不少生理已经成熟但心理还远未成熟的大学生来说,婚姻绝对不是一负轻松的担子,草草结婚,很可能是学业、婚姻都一无所获。
当然,教育部已发文取消了对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的年龄限制,这就意味着有一批在各方面都具备结婚条件的考生,将跨进高校。对于他们是否可开绿灯,同意其在校结婚呢?我想答案仍是否定的。那些考进高校的大龄青年,他们的初衷也一定是珍惜时光好好学习。真正的爱情绝对不会在乎4年的等待,而学习的黄金时光却是一去不复返。此外,如果允许他们结婚,必然会对其他学生产生影响,进而妨碍现有的教学秩序。
我们不能因为《婚姻法》对婚姻自由的规定,便否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合理性,正如法律规定人人都有说话的自由,但在公共场所,这种自由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这样做既是保障他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你自己的权利。
当然,《规定》与国家法律有一些不统一,这的确令人有点遗憾,但这实际上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些问题,通过努力它们是会达到统一的,而我们则绝不能因为这点出入,便随意封杀一条合乎传统道德且又行之有效的规定。同样,我也并不反对学习国外教育界的经验,但要结合实际情况,而绝非一味地照搬。即便某些经验在他国不失为精华,但由于客观环境和传统道德观念的不同,我们在采用时也应认真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