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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严打中介招生诈骗:注意“六个严”
2007-07-26  中国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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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网7月25日讯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了进一步搞好规范高校招生秩序,严厉打击中介招生诈骗,教育部已经组成招生录取监察组,即日起将到有关省区进行专项检查。王旭明提醒,为了确保高校招生秩序,严打中介招生诈骗这一阶段过程当中注意“六个严”。

  第一,严审资格。教育部已经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严格把好招生资格关,特别提请除了经教育部批准具有2007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以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能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安排计划、参与招生。教育部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通过官方正式渠道,了解招生学校确实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

  第二,严查广告。这一段时间各类民办高等学校做广告的时机,所以特别强调民办高校要切实按照经过备案的章程和广告内容进行招生以及对外宣传,凡是没有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高校不得在招收录取过程当中擅自调整、变更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的有关内容,民办高校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和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独立学院主办者,要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各省级教育部门对民办招生广告发布情况也要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民办高校照备案的章程进行。严禁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和广告,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诈骗考生入学。

  第三,严控计划。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本省、本校、本科和高职招生规模,严禁超计划招生。高等学校要进行计划调整,需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之内,征得小组审计招办同意后,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实现。简单来说,就是各级招生部门按照招生计划执行,给你多少就招多少,不得擅自突破。

  第四,严管程序。教育部要求对今年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层次考生,由升级招办印发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有关高校负责将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一起寄送录取考生。任何考生要接到正式录取通知书有两份。教育部特别强调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学生,严禁高校组织在校学生雇佣社会人员委托中学教师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可以明确说,所有国家公办的高校不需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所有打着中介机构说我替什么学校招生的,那一定是违法的。

  第五,严格注册。教育部今年将对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政府核查、学校核对、学生合适来进行严格注册。政府核查,政府要检查,学校要核对,学生要核实,用三个分析,个人有个人的原则。从12月1号起,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升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行政网络上面合适本人是否具有学籍。如果你被录取到了一个学校,你在信息网络上都可以查你的名字,如果没有你的名字,你要想到或者是漏掉了,或者是被欺骗。教育部在此强调对于国家承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不准无资质招生,不准计划外招生、不允许收费招生,不允许升级招办招生。凡违反上述规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以学籍新生电子注册。

  第六,严厉打击。教育部已经要求各级省级招办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网络有害信息监察制度,对涉嫌招生录取、中介诈骗行为立即核查,通报省级公关机关予以处理,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各省级招办和高校要把防止招生诈骗宣传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查处非法招生中介诈骗典型案例向考生及家长反复广泛的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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