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
——就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访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
最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1万名一本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即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份680个贫困县)实施定向招生。
相关文件>>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相关报道>>教育部等联合发文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为什么要实施、如何实施这一专项计划?就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近10年农村和中西部考生上大学比例持续上升
问:为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这些年来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增加全国考生高考入学机会,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在稳步扩大普通高校招生规模的同时,加大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根据发展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是实行定向就业招生。为支持农林水、地矿油等行业重点建设和西藏、新疆等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定向就业招生政策。近年来,国家又相继实施了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项目。
二是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组织东部省份公办普通高校安排招生计划面向中西部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实行对口招生。由2008年开始的3.5万名增至2011年的15万名。
三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调整生源计划,5年来在属地招生比例平均降低了7个百分点,调出计划主要投向中西部生源大省。
据对2001年至2011年有关数据分析,近10年来,农村和中西部考生上大学的比例持续上升,高校录取学生中农村籍学生比例已由10年前的48%,上升到2011年的61%;中西部考生平均录取率升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录取率升幅。这些都是促进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取得的成就,也为落实好中央新阶段扶贫攻坚战略部署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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