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学风建设出细则 成立专门组织调查学术不端 学风建设信息将全方位公开
高校学风建设信息全方位公开并公布年度报告,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监督;政府部门还成立专门组织,负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异议投诉及其他重大学风问题。上海市教委近日建立了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上海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用以加强本地高等学校学风建设。
根据细则,上海各高校将建立学术道德宣传教育制度,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各高校要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定期检查院系学风建设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公布和上报调查结果。
今后,上海高校学风建设信息将全方位公开,高校网站要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发布实施情况,公布学风建设的年度报告。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专家的监督,防止学术研究的重复化,项目申报的同质化,避免资源浪费。《细则》还规定,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经查实为恶意或不负责任举报的,对举报人要进行严肃教育、警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被举报人造成名誉损害的,高校应为其恢复名誉。学术不端行为调查期间,参与组织调查的人员有义务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保密,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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