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社会广为关注的实行“异地高考”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防止“高考移民”。
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专栏>>>>异地高考
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不具备流入地的城市户口,但他们为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已成为事实上的“当地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权和录取资格,像流入地的孩子一样,分享公平教育的阳光,是一种很正常的教育待遇,也是社会公共福利的应有之义。
遗憾的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存在事实上的户籍区别,又加之他们话语权较弱,缺乏平等的决策权和参与权,且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强,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像“异地高考”这样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常被流入地政府拒之门外。加之他们的子女参加“异地高考”,会加大流入地的升学压力、录取压力,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录取比例一直比全国其他省市高、选择名校的概率大,致使这些特殊群落还是受到了事实上的冷落。
说到底,要想让“异地高考”破冰,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落实,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有国家层面的决策和政策支持。只有从国家层面调动相关教育资源,进行宏观统筹,才能让“异地高考”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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