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13日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双一流”建设的“江西版本”从三个层次入手,分别是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其中,为策应国家中西部高校“一省一校”重点建设计划的实施,将南昌大学列为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其他高校如有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则该校列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各层次建设均分不同目标定位
方案对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三个层次的建设,均依据目标定位不同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目标。
其中,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分为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面向综合实力较强、排名在国内比较靠前的大学,通过建设,近期目标是跻身国内一流大学行列,远期目标是冲击世界一流大学。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面向行业特色鲜明、学科水平较高的大学,通过建设,近期目标是成为国内行业领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远期目标是冲击国际同类大学一流行列。
一流学科建设依据目标定位不同,分为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培育学科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学科建设数量均为10个左右,共计30个左右。一流专业建设依据目标定位不同分为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两个层次,优势专业建设数量为20个左右,特色专业建设数量为30个左右,共计50个左右。
方案规定,列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两个层次的高校,省财政不再另外安排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各阶段已列为一流学科建设对象的各层次学科,其建设经费要惠及相关学科群与专业群,其覆盖的所有专业,不再纳入一流专业建设范围。
鼓励高校将资金用于引进培养人才
在资金保障方面,江西省将通过财政资金、国家相关项目资金、社会支持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等渠道进行筹措。
在第一阶段(2016至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0亿元,对拟支持高校,根据项目建设周期,按年度拨付资金。资金将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第一阶段,江西省还将努力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国家项目经费20亿元左右,争取社会支持资金15亿元左右,争取高校自筹资金15亿元左右,资金总额有望达到90亿元左右。
依据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江西省要求,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省属高校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市属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奖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
江西省要求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并提出,高校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含人才引进和现有人员培养)的经费可占投入资金总额的50%。省教育厅对高校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建设效果不佳可能被“踢出局”
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说,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价机制,目前,江西省正酝酿由省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第三方评价的相关指标和数据,确定相关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遴选产生拟建设对象名单。被确定为建设对象的高校,须向省教育厅报送建设方案,并与省教育厅签订建设责任书。
相关动态监测和过程评价实行“一年一次数据报告、三年阶段成效考核、五年周期总体验收”。建设中期,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发布自评报告;建设期末,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发布整体自评报告。
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方案和高校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根据中期和期末评价结果,对成效显著的,加大支持力度;对缺乏成效的,减少经费投入或调出建设范围。对贻误机会、造成损失的高校和学科专业负责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