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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塑胶操场“新国标”正征求专家意见
2016-08-2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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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曾经参与起草2005年出台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委有关专家透露,塑胶操场“新国标”已拟出了讨论稿,正在征求专家意见,具体公布时间仍未确定。该专家指出,国标讨论稿不仅考虑增加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还将对场地的运动性能和安全性等作出规定,比地方标准考虑得更加全面。

  5省份已制定塑胶操场地方标准;4省份增加有毒有味物质检测;上海操场达“啃咬”标准

  8月21日,曾经参与起草2005年出台的(GB/T19851-2005)《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委有关专家透露,近日,教育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正在对操场的“国标”进行修订。目前,新国标已拟出了讨论稿,正在征求专家意见,具体公布时间仍未确定。

  2015年底以来,江苏、深圳、北京、浙江、上海等地陆续有学校家长称,孩子因校园塑胶操场“有毒”,出现头晕、流鼻血等症状。有关塑胶跑道的建设标准因此成为关注焦点之一。

  教育部今年6月时曾表示,将会同环保部、住建部、体育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研究相关标准的制定等有关问题。

  实际上,各地标准已陆续以不同形式出现。新京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共有湖南、深圳、上海、江苏、浙江5省份,分别以行业协会指导书或是政府文件的形式,确定各地塑胶操场施工标准。其中除湖南外,其他4地均新增了部分化学物质的检测;湖南则是在现有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物理性能方面的检测。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新国标与“上海标准”有相近之处,除沿用现有国标的项目和限值外,新增了多环芳烃、短链氯化石蜡等物质的检测,并设定了限值;同时增加了有害物质释放速率检测和气味评级等要求。

  前述专家指出,“国标”讨论稿中有一些指标还在商榷,终稿可能会有变动。另外,国标讨论稿不仅考虑增加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还将对场地的运动性能和安全性等作出规定,比地方标准考虑得更加全面。

  焦点1

  各地制定主体不同“浙标”官方制定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已出台的“地方标准”,分别以行业自律和政府规范两种形式出现。

  江苏标准即以行业指导书的形式出现,体现行业自律性。“2014年底,住建部取消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资质审批”,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会长沈祖建说,这意味着今后需要通过行业自律解决商业问题。

  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随后组建,至今已运行一年半,“协会里60%到70%的企业是曾经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资质的”。他说,协会要求所有会员单位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必须执行指导书和相关协会规范,做不到的话,协会会取消其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有质量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后进行处置。但沈祖建强调,这份指导书是行业自律性质,对非协会成员不具备强制性。

  虽然并非全部企业加入到协会之中,但已有项目招标时,将协会会员资格写入要求之中。“发展得还算不错”,沈祖建说,但还需要政府行政主导部门来大力配合,“希望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出台地方性法规等,对企业进行要求。”

  湖南的操场新标准去年11月左右,由湖南体育设施建设协会出台,也属于行业自律性标准。据湖南体育设施建设协会会长李宏武介绍,该标准主要沿用了现有国标的检测要求。

  浙江省新标则不同,虽然内容与江苏指导书类似,但是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部门共同研究,经专家论证后出台。

  这也是目前唯一一份由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省级新标,相较于行业协会指导书更具有强制性。浙江“省标”还规定,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此外,上海的塑胶跑道“新标准”虽然是由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但上海市教育部门和住建、环保等部门要求,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要参照该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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