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高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通知提出,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校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确,细化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各地各高校要开通反映渠道接受投诉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开通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渠道,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今年8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将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各地资助专项资金要在开学前及时到位
根据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合理地及时逐级分解下达预算,务必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要切实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开学后及时向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通知提出,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基本生活费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记者 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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