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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禁令能否成遏制“以钱择校、以权入学”猛药
2014-04-28    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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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

  然而,更为多样的择校名目,更为隐蔽的择校行为,更为高昂的择校费用,更为模糊的赞助费流向,让公众疑惑:禁止“以钱择校、以权入学”是不是一个伪命题?

  众望所归:新禁令向“权”“钱”开刀

  教育部几乎每年都和相关部委联合发文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年年治的喊声中,择校热愈演愈烈。此次,与以往不同的是,首次将查处的择校行为细分为“以钱择校、以分择校和以权入学”,并提出以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查处的重要手段。

  从近年来曝光的各类教育乱收费案件中,涉及“以钱择校、以权入学”的违规行为占了大多数。广州从化市检察院2012年查处了一件伪造、变造证件和贿赂相关教育工作人员骗取小学学位的特大案件,涉案的119个学位从范围来看,都属城区小学,不涉及农村学校;从收费来看,名校高达每个1-3万元,普通城区小学一般在1万元以下。

  在湖北武汉市汉阳区23日刚刚公布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情况,该区两所中学和一所小学的主要负责人涉及择校等乱收费问题受到党政纪立案或停职处理。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范国睿教授认为,相对于以分择校、以房择校,老百姓更痛恨以权择校、以钱择校。在配套制度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很难禁止择校,禁的多是那些办法比较少、权钱不够多的人。

  上海特级教师刘京海说,这次动作非常大,五部门彰显了决心。不少共建单位都是政府机关,拿财政收入、纳税人的钱来共建,让自己的子女上好学校,群众意见很大。这件事情如果落实、做好,是树立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威信的大事实事。

  封闭运行:利益诱惑难抵特权之手难拒

  据调查,择校特权有几类来源,一是相关领导的批条,也就是所谓的“条子生”;二是校长手里的名额,给几个、想给谁、交多少钱都是他说了算;三是与学校有共建关系的强势单位,通过单位之间的利益交换预留学位名额。

  而择校费有很多变种,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收支封闭运行,不公开透明:择校费名目有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非户籍的学生就学是择校,本地户籍非地段的也是择校,打着捐资助学名义实际与学位挂钩的更是择校。

  据记者调查,以钱择校的根源,是政府借收择校费来逃避对学校加强投入的责任。很多地方政府强辩说,捐资助学费不是择校费,是解决地方教育投入不足、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办学的手段,规定“自愿”交纳捐资助学费的家长把费用统一缴纳至指定各区县的统一账户,并开具相关票据。

  对于择校费的去向,教育部门表示,一半返还学校,一半留教育局统筹使用。收择校费多的学校本来就是一些相对好的学校,而它得到的资金返还就更多,改善办学条件的资源也越多,这种机制促使强校更强,弱校更弱,更加加剧校际差距,让择校恶性循环。

  大部分交了择校费的家长告诉记者,为了让孩子读好学校,交了两三万到十万余元不等,但是学校连张收据也没给。北京“共建生”家长也说,把几万块钱交给单位的工会,也没有发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校长表示,没有发票,没有收据,这些资金可以不入大账,而是计入个人小账,隐蔽性强,账面上也很难看得出来,这些择校费是用于改善教师福利了,是扶持弱校了,还是流入个人腰包了?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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