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罗争光)民政部21日发布消息,日前已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一是协助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包括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发现报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助做好对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和临时监护照料等工作。二是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包括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配合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关心留守儿童等。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协助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社会融入服务,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临界预防等。
针对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薄弱和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意见提出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相关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
意见明确了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的职责任务。民政部将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城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等方式,为各地探索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提供支持,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将由政府提供且适宜社会承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信息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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