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要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这是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当中的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据了解,2015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749万,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实践平台短缺等问题不容忽视。
意见强调,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为了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破除“高分低能”积弊,意见在学籍管理和考核方式上做出了要求,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高校具有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责任。意见指出,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同时,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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