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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意见力推 离岗创业:还有几重藩篱阻碍
2015-05-19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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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50个字的指导意见,为不少因缺乏支持政策而奔波在公司与校园间的“地下科技工作者”捅开了创业“天花板”。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为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开出了极其优惠的条件。这也被外界普遍视作继1983年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下发针对企事业单位人员“停薪留职”政策后,为释放科研人员创业活力而量身定制的“停薪留职2.0版”。

  但这纸意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创新品质的政策,如何在现实中如期落地?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高校科研人员对此心存疑虑,甚至有人称“这是一件麻烦事”。同时,本应提供重要支撑的利益分配机制、教学保障机制等尚不完善,为科研人员加入创业大军形成多重藩篱。

  唤醒沉睡的科技果实

  时隔30余年,国务院为何再向体制内的科研人员抛出政策“绣球”?

  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近年来我国高校、科研院所饱受诟病的成果转化率。

  来自科技部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5100家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完成科研成果3万项,但其中能转化并批量生产的仅有20%左右,形成产业规模的仅有5%。这与发达国家高达70%~80%的成果转化率相去甚远。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仅靠大学生不够,体制内有工作经验的科研人员加入将大大提高创业成功率,他们也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如此看待政策的积极意义。

  30年前从中科院出走中关村的联想集团名誉主席柳传志则用自身经历证明了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链条上所能发挥的巨大能量。创业之前,柳传志在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设备研究室做了13年磁记录电路的研究,连续得过好几个奖,但做完以后,却什么用都没有,“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靠转化的方式转到企业去,我自己的体会,效果不是很好。最好的方式是给企业输送人才,同时让科研院所有经验的人出来创业创新。”

  但在现实中,这样的通道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为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巨大的职称晋升压力等被“锁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研人员告诉记者,在不少高校和科研院所,搞副业的“地下科技工作者”并不在少数,但“因为没有知识产权,许多技术不敢喊价,常以三五万元贱卖给企业。教师创业和持股更是遮遮掩掩,拿亲戚名义办公司的屡见不鲜。”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卫平痛心于这种大学与社会的“自我隔离”,“这些‘中国式科研人员’长期封闭在象牙塔里,技术创新与社会需求脱节,不仅难以创造市场需要的新技术,更难以培养适应市场的新人才。这次新政策出台正是顺应科技创业的趋势,打破人才流动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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