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人物 > 声音
熊丙奇:关爱留守儿童 不能把他们标签化
2016-08-30  中国青年报  

字体大小:

  精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需要分析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制订针对每个留守儿童的个性化帮扶方案。

  今年3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目前,一些地方已公布摸底排查结果,有省份还公布了完全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留守儿童数量。如湖北省数据显示,该省现有农村留守儿童73.9万余人,其中无人监护的有1.1万余人;福建也有811名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新京报》8月28日)

  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是留守儿童问题最严重的表现。针对这种现象,教育部曾表示未来将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制定专门的入园政策,为留守儿童建一批寄宿制幼儿园。各地也出台了相应措施,例如:河南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将把在校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纳入教师职责;陕西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重庆还提出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

  以上这些措施都体现出了国家和地方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视。但是,重视一定要注意方法,要避免将留守儿童当成“特殊儿童”,使留守儿童标签化,否则会让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更为严重。

  摸底排查留守儿童情况,是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第一步。对留守儿童有必要一生一档。政府部门和学校在掌握留守儿童情况后,要给予人文关爱,比如,跟踪这些孩子的家庭监护情况,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要让留守儿童的监护出现真空。

  专门举办留守儿童幼儿园、留守儿童学校、留守儿童班级。或许可以展示对留守儿童的重视,但是这样的关爱和帮助并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这就像专门设打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班一样,他们不会在“专门”的学校(幼儿园)、班级,享有”专门”的爱,而会被人为地与其他普通学生区分开来,被贴上标签。

  另外,寄宿制教育对留守儿童并不是最合适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的心理问题,比非寄宿制学校学生要严重得多,这和年龄幼小的孩子不适应集体生活,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简陋、师资匮乏有关。但是,如果不上寄宿制学校,这些孩子就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监护。

  这折射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两大难点,一是无法做到让留守儿童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进城一起生活、学习;二是无法让外出打工的父母(至少一方)回家和孩子一起生活,监护孩子。而这正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方向:创造条件让随迁子女到城市平等地求学、生活,以及创造条件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精准关爱、保护留守儿童,需要分析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制订针对每个留守儿童的个性化帮扶方案。比如,有的儿童因无法在城市入学而留守,那就需要解决他们的城市入学问题;有的留守儿童由父母委托给亲戚、朋友照看,这就要落实委托监护制度;也有儿童被留守是因为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这就需要教育父母履行责任,坚决取消不合格父母的监护资格。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冰花男孩”刷屏,关爱留守儿童如何精准到个人?民政部部长回应
· 留守儿童认知危机:祖辈缺教育意识 学龄前认知迟缓
· 深观察:今天,如何关爱留守儿童
· 西藏将从7个方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 时评:保护留守儿童立法不能太“柔”
· 关爱留守儿童 别被“带偏”了
· 浙江:立法保护留守儿童 构建全社会关爱网络
· 哈佛大学卢春玲:给儿童更好的“生命开端”
· 26省出台关爱留守儿童政策 不满16岁不得单独居住
· 流动和留守儿童保护项目启动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