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近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安徽等8省、市部分学校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三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据了解,联合检查组近日对北京、上海、天津、安徽、湖南、江西、甘肃、陕西等8个省(市)部分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督促各地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检查情况表明,各地政府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江西省主管省长亲自部署工作,上海市、北京市教育和卫生部门注意建章立制,发布了一系列针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地方法规和标准,有力地促进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开展。一些省、市明确提出学校必须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主管人员具体落实的责任制度。一些学校还成立了“学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与协调学校的卫生和安全工作,并通过开展校与校之间的互查、评比等方式,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一些学校已注意将食品卫生和安全条款作为食堂承包经营的重要条件,并通过建立学校、承包者、学生共同参与对食堂工作(包括卫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制,促进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部分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学校食堂加工条件简陋,缺乏应有的卫生设施,农村中小学和部分城市学校对食堂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食堂食品安全危险因素增多,食堂往往在学校是最旧、最破的建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低,部分学校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检查,造成食堂卫生管理水平很低;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卫生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习惯,食品加工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和不良操作,是造成食品污染和导致食物中毒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部分地区监督管理缺乏应有的力度。
针对检查情况,三部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备专人分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在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学生食堂饮食卫生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与管理,要将其纳入学校工作职责,坚决纠正对学生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做法。要严格把握中小学食堂社会化的进程,中小学食堂在条件未完全成熟前,不要急于使之社会化。
三部提出,要加强对学校主管领导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纳入校长培训计划。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应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制度,严格实施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的制度。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供餐单位的卫生监督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食品卫生的特点,改进监督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执行好“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卫生部计划从今年年底开始到明年初,对学生食堂和其他为学生集中供餐单位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许可证的清理与审核,凡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已经发放证件的要予以吊销。
三部还要求要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得到根本改善。卫生部和教育部将尽快组织专家,针对不同地区、类别的学校制定出既切实可行、又能保证卫生安全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规范(标准)。
三部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和公安部门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意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对其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以进一步督促学校改进食堂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