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通报了一起有38名县干部参与的利辛县特大学生分配舞弊案,涉案的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16名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利辛县人事局5名党组成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警告等处分。
经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共有188人靠假派遣证、40人模仿领导签字的非法手段得以安排工作,同时有7名县领导违规签字,为114人安排工作。更为严重的是,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安置工作中,有25名党员干部参与造假,不仅自己购买使用假证(假毕业证、假派遣证、假文凭)为亲友子女安排工作,还为他人提供假证,从中索贿受贿。
人事局长暗渡陈仓
利辛是皖北贫困县,拥有135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占90%以上,许多家庭最大的愿望就是孩子能跳出农门,吃上“皇粮”。
中共利辛县委、县政府1997年下发文件,规定各个渠道分配进人必须报请县人事配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编制委员会一个部门按程序办理,但人事局局长周从军却不吃这一套。
为了照顾老领导、老同志及人事局干部的亲戚朋友子女就业,2000年5月至6月,周从军多次召开正副局长会议,并且不让与会者记录会议内容。在没有向县人事配置领导小组汇报、没有明确照顾对象和照顾范围、又没有让其他副局长知道具体被安排对象的情况下,他一人签字办理分配31人,其中有7人的派遣证是假的。
2000年下半年,利辛县委、县政府决定对1998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分配,由县人事局具体负责操作。周从军为顶风违纪者大开绿灯,造成188人靠假派遣证、40人靠模仿领导签字、114人凭领导违规签字得以安排工作。不仅如此,县人事局还违规开出26人的分配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进行再分配,造成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安排人员中缺档99人。
模仿领导签字瞒天过海
经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下半年,利辛县计委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该县1998年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县计委分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张学勇负责接收保管毕业学生档案工作。
张学勇利用这一机会,在有求于他的学生的分配申请报告上,模仿文件上的领导签字,签上领导的大名,然后交给人事局,“逼”局长周从军签字。张学勇并不一味模仿某一个县领导的签字,而是几个领导的签字轮换着用。有时一张申请报告上竟然签着两个领导的名字,以显示领导格外重视。就这样,张学勇先后模仿数位县领导签字54人次,其中40人被分配安排了工作。此外,张学勇还购买并使用假毕业证、假派遣证、假学生档案,为自己的亲友和他人安排工作。
在1998年至2000年间,张学勇索贿受贿诈骗25名当事人现金18.6万元。为了自己办事的便利,他还向县人事局领导行贿现金7200元及香烟等物。
一个“高明”的作案集体
1999年12月,该县王人镇某行政村的村支书汝某得知中檀镇镇长助理肖某与张学勇关系密切,便请肖某找张学勇替自己的女儿分配工作。汝某分两次送给张学勇1.98万元,张学勇则将汝某的女儿安排在王人镇一所小学当教师。
2000年7月,通过肖某牵线,中檀镇的武某两次送给张学勇1.9万元,武某的女儿被安排在中檀镇计生服务站工作。
连续两件事大功告成后,肖某做起了利用张学勇这棵“摇钱树”捞一把的美梦。
从2000年8月起,肖某开始主动出击。他找到王人镇王某、储某和中檀镇王某,宣称自己能通过张学勇为他们的子女安排工作。3人抵不住肖的利诱,每人掏出3万元给肖打点,肖将其中的4.4万元送给张学勇,余下的4.6万元全部装进自己的腰包。张学勇用假毕业证和假领导签字为3人的孩子安排了工作。
刘某走的是另一条路子。自1999年秋至2000年12月期间,刘某两次去合肥,按照车站附近到处张贴的“牛皮癣”上假证贩子留下的传呼号码,按图索骥,以每张300元的价格从贩子手中购买了13张大专毕业生派遣证。回到利辛后,她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卖给张学勇5张,其余8张用于替自己的亲友安排工作。
记者调查附记
这起肆无忌惮的学生分配舞弊案经立案侦查和开庭审判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呼吁从体制上加强监督,早日根除“领导签字办事”之弊。
目前,涉嫌犯罪的利辛县计委分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张学勇、中檀镇人大副主任肖某、县人事局编办干部刘某等14人已相继被捕,先期宣判的张学勇因受贿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涉案人员的审判工作仍在继续。利辛县政府目前正着手对该县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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