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 教育部23日召开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座谈会,与会专家指出,《规定》的颁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司长、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廖文科说,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军训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但也迫切需要有规范性的文件指导。
他指出,《规定》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的需要,是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学生军训工作的需要,是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需要,是学生军训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
据介绍,《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由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共7章48条,从组织领导与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军事教师和派遣军官、学生军事训练保障、奖励和惩处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涵盖了学生军训工作的方方面面。
空军指挥学院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国强说,《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学生军训工作,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对安全事故工作的规定,无不体现出治军要严、治训要严的观念。赏罚分明的条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军训工作中的不负责行为。
总参谋部动员部民兵局参谋冯耀忠说,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适应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我国根据兵役法规定,从1985年开始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专家普遍认为,《规定》自2002年起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九易其稿,是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科学依据,必将有利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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