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通知 部署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日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在学校全面、深入、持续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当前,利用暑期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在今年秋季开学后立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抓住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重要环节,把教育活动开展到每一个班级、覆盖到每一个学生。要结合“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稳定压倒一切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
通知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强调指出,要利用暑期时间,集中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全员培训,秋季开学后专门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对全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其他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内地各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内地有民族班、预科班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特点和实际,结合学生返校的思想动态,把“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抓实抓好。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中小学要在思想品德类课程框架内,分年级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也要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高校要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将民族团结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和中考、高考及中职毕业考试范围。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培训,更好地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充分运用多种形式、途径和方法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体验活动;定期举办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形势报告会;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工作,作为一项关系长远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周密细致地做出安排。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今年秋季开学后迅速掀起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热潮。要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民族团结教育网络,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
近日,教育部还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就在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行部署。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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