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课题受理申报
重点课题招标 资助力度加大 申报要求提高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日前由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给予充分重视,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资助经费较上年均有明显的增长。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与教育部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2010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0年1月3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曾天山)
相关链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月31日起组织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贡献力量。[全文]
点击下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点击下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点击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 点击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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