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新增6600万人才,取消部分单位行政级别
医院、学校“摘官帽”
6月6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下称《规划》)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在2020年将人才资源总量从现在的1.14亿人增加到1.8亿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6%。
“人才”获官方定义
《规划》中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在《规划》的文本中,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种类。
《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500万人。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4200万人,培养造就100名左右能够引领中国企业跻身世界500强的战略企业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际化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比例达到50%。
要达到《规划》中指标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在现实中仍有一系列制度障碍。按照《规划》部署,中国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将新建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同时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以真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克服 “官本位”倾向
而在人才的管理方面,政府部门将进一步“简政放权”。集中了大量科研、教育、医疗人才的事业单位改革,被放在重要地位。
《规划》着重提出,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将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
除了事业单位,党政人才的选拔,将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的选拔方式,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国企的经营管理人才,则实行“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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