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12日表示,我国高校在奖助学金发放方面总体比较规范,迄今没有出现比较严重的违规问题,也尚未发现虚报、冒领等现象。
据统计,2009年,我国通过奖学金奖励高校学生723.49万人,奖励金额92.92亿元,占资助总额26.76%,人均1284元;助学金资助674.81万人,资助金额95.26亿元,占资助总额27.44%,人均1412元。
“从制度设计上,我们发放的每一笔奖助学金都是钱与人一一对应,资助钱款通过各级财政拨放下去,直接到学校,杜绝了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出现空间。” 教育部财务司外资利用处处长何光彩说。
他指出,在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上是否公平?在金额分配上是否平衡?是否存在有些学校有不是特别贫困的学生领取助学金的现象?这些都是教育部门特别关注的问题,并且每年都会在作预算时进行调整。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湖南一些学校通过虚报人数等手段,多领、冒领上千万助学金补助的问题,何光彩说,湖南出现的问题是由当地审计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在2007年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之初出现的。这一问题曝光后,湖南当地有关部门已责令有关学校及时整改。教育部也专门向湖南省资助管理部门进行了核实。
崔邦焱指出,教育部在今年部署加强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时,着重强调要加强对财政性教育资金的落实和管理。“相信随着信息管理、学籍管理的不断加强,今后在这些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少。”
近年来,我国通过派出资助政策宣讲团、张贴宣传画、编印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大提升了民众对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了解。凭借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及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相关政策更加熟悉。
“交不起学费抓阄上学的报道越来越少,我们收到的感谢信越来越多,这使我们更加感受到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的重要性,容不得半点马虎。”崔邦焱说。
教育部日前在专门下发的通知中强调,各高校要公平、公正、公开地评审并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增加勤工助学岗位、规范勤工助学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切实做好特殊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等其他资助工作。
自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我国在中等职业教育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辅之以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的资助体系;在公办高等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为此,每年各级财政预算经费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达到500多亿元,受到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为1600万人和400万人,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90%和20%。(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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