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这个“十一”长假,对吉林省各大高校领导而言,恐怕并不平静。
9月26日,吉林省纪委召开会议,通报今年以来查办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高校独占两席。
首当其冲的就是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正厅)巨额受贿案,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伯承受贿案也位列其中。
更大的地震则是此前不久,吉林省原总督学于兴昌受贿千万元弊案的“尘埃落定”:这位多年来吉林省教育界落马的第一个正厅级干部受贿上千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果不是因为一桩房地产案子扯出于兴昌,他现在应该已经平平安安地退休了。”多位教育界人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感慨。
发迹
从下乡知青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仕途一路顺畅
2009年的夏天,于兴昌刚刚庆祝过60岁生日。然而,他没能迎来平静惬意的退休生活,他一帆风顺的仕途被提前画上了句号。
2009年9月25日上午,吉林省纪委通报于兴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因涉嫌受贿,他当日被刑拘,同年10月9日被逮捕。此时距其就任总督学之职还不到一年半,他也由此成为多年来吉林省教育界落马的第一个正厅级干部。
于兴昌,男,吉林德惠人,1949年7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长春理工大学一位曾与于兴昌共事多年的老教授在回顾中大致勾勒出其早年经历。
于兴昌曾作为知青下过乡,在农村入了党,1972年,于兴昌考上长春理工大学的前身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毕业后留在了“老一系”(光学机械系)做学生辅导员。
在这位老教授的印象中,于“为人挺好的,工作积极肯干,很有头脑”,曾多次被学校、省市评为优秀辅导员、先进模范。
上个世纪80年代末,于兴昌迎来人生的重大机遇。
年仅30多岁的他被任命为当时光电分院的党总支书记,在这所以光学起家的高校,这一龙头院系的“班长”无疑被寄予厚望。
这位老教授回忆,当时在学校一批党总支书记里面,于兴昌挺能干的。
于兴昌在任大概有五六年,管党务、规划发展、人才储备,学院搞得有声有色,专业蓬勃发展,师资力量壮大、科研项目到位多、教学好。这一切,在这个不大的校园里,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位老教授说,至今这个学院的专业实力在全国依然处于前列,这其中有于兴昌的努力,“打下了好的基础”。
1992年,于兴昌上调省高校工委。
这位老教授还参加了省里调人的民意测验,“当时这一关很重要,如果大家都有意见,他也上不去。”
从此,于兴昌开始在教育系统平步青云。
其后的经历在一审判决书中清晰可见。因为围绕于兴昌的159笔受贿,全部发生在这一阶段。
于兴昌先后担任过省高校工委党建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等职。
1995年8月,于兴昌出任省高校工委助理巡视员,1997年12月任省高校工委副书记,2000年5月兼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2008年6月18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20名拟任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于兴昌位列第一,拟任职务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一年之后,随着纪委的双规,这一切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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