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生的比例,已从2008年的6%提高到25%,预计2011年将超过30%。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介绍说,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教育部将继续明确政策导向,加快推进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结构调整;改革招生制度,加快推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调,加快建立硕士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制度;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或本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大力支持高校开展试点工作,积极统筹本地区院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据了解,我国是从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近两年,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了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的调整,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我国目前已批准设置了38种专业学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
据介绍,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学校有清华大学等64所学校。改革试点工作将围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个中心任务进行。具体来说,包括七项内容:
——课程体系改革。包括两个系统,学校方面,系统设计和开设专业基础课,校企、行业方面,系统设计和开设实践训练课。
——课题和训练项目改革。必须来自实践、并与行业、企业的需求尽可能一致。
——实验室改革。按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建设培养基地。
——导师队伍建设。由以学校教授指导为主改为教授和企业、行业骨干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考核方式改革。由论文答辩改为可以是项目完成报告,企业人士参与考核。
——加强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吸收更多行业、企业的专业人士参与。
——双证改三证。学生毕业时,有条件的,争取获得三证,即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
(记者:刘奕湛、黄小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