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暨
第八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上的讲话
(2011年9月20日)
李长春
同志们:
在党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0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选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今天揭晓。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受到表彰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向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公民道德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问候和衷心感谢!
2007年以来,中宣部等六部门不断探索总结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鲜经验,评选表彰了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极大激发了人民群众投身道德建设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总体来看,评选表彰活动呈现出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坚持群众路线,突出了群众评、评群众。在三届评选活动中,全国累计有2.87亿人次参与评选投票,广大群众共推荐候选人11.28万名,其中90%以上是普通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学生和军人。主办部门提前向全社会公布评选标准、办法和程序,通过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开通报纸、网络、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推荐、投票、监督。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参与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真正做到了群众评、评群众,做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的高度统一,使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起到了用身边事实教育引导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了公信力和权威性。评选严格遵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开门评选,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委托国家统计局监督和参与计票,由公安部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有效选票,把群众性、广泛性与专业性、科学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了透明度、公信度,使评选活动本身成为提高公民素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是坚持贴近实际,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把评选表彰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广泛开展 “评模范、学模范、当模范”等活动,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为家庭谋幸福中提升人生境界,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广大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推动道德建设的过程,为进一步培育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提供了持久的精神力量。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最大限度扩大社会影响。中央主要媒体开辟专版特刊、专题专栏,刊发通讯报道、言论评论,制作刊播公益广告,逐一介绍候选人事迹,及时报道评选活动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风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知名商业网站设立专题页面开展网上宣传,成千上万的网民跟帖留言、热评热议。及时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道德模范“故事汇”、广播剧、报告文学、影视剧,引起良好反响。广泛组织巡讲报告、座谈研讨等活动,让道德模范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形式多样、贯穿始终的宣传,有力地促进全社会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的热潮。
实践证明,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引导人民群众大规模参与道德实践的成功探索,是新形势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对于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起到了极大的榜样引领作用,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扬,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成效十分显著,经验弥足珍贵。下面,就进一步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创新发展,不断开创公民道德建设新局面,我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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