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系列文章之二:
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行军令”
在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基础上,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这是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对《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分解与落实。整个规划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贯穿了“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行军令”。
“十二五规划”继续强调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将其从观念转化为具体政策。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的研究表明,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各种要素中,教育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占30-35%。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年限每增长1年,国内生产总值就可增加9%。诸如此类的研究,为各国政府大力发展教育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国也确立并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十二五规划”再次明确提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优先发展,健全“三个优先”的保障制度,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全社会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优先发展的政策目标越来越明确,政策体系越来越健全。
“十二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见“物”更见“人”。“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教育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教育中的“人”主要是学生和教师。“十二五规划”强调育人为本,要更新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人人成才观、多样化人才观、终身学习观、科学质量观,通过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创新教育制度、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多种途径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重视“人”对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提出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重要保障。
“十二五规划”注重了教育的协调发展,在补齐短板的同时力争提高水平。
首先是“四大教育”的协调。按照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健全义务教育体系,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推进建设继续教育体系。
其次是按照教育公平的要求,加快发展农村教育、西部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发展,扶持特殊人群教育,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和人群之间的教育差距。
还有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的协调。“十二五规划”注重调整人才培养和供给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是在坚持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的同时,狠抓提高教育质量,不至于出现为公平而公平、低水平公平的局面。
“十二五规划”将国家教育制度创新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制度创新。实施“十二五规划”,就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只有一年一年地抓落实,一轮一轮地往前推,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改革才能取得突破,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才能“落地”,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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