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把群众满意放在第一位
湖北宜昌市教育局局长苏开美
学校布局调整决不是简单的撤并、联办,它是教育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步骤。这种调整和优化配置,不仅涉及学校、教师和学生等教育资源的迁移,而且还涉及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等。因此,要使学校布局调整顺利进行,必须从根源上把握其内在动因,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笔者认为,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应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总体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具体来讲,在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应当遵循以下4个基本原则:
一是群众满意原则。群众满意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学校兴建撤并,直接关涉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的根本利益与受教育权利,必须把群众满意放在第一位。首先,各级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时,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采取听证、协商、座谈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调整方案,讲清调整原则,提前征求意见,解决疑难问题。其次,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需求,在撤并规模小的小学及教学点的过程中,处理好就近方便和规模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村边远山区及交通不便地区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和减少农民家庭的现实经济支出。
二是政府主导原则。在现行体制下,实施布局调整必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主导作用。首先是科学规划职责。各级政府应在深入实际、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调整规划的年度计划,引导中小学校按照规划逐步调整到位。其次是组织协调职责。建立中小学布局调整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好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再其次是资金保障职责。应完善资金配套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布局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永久定点学校建设。
三是立足实际原则。坚持国家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实现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说,学校布局调整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成熟一所,调整一所”,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学校布局调整决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减或教育资源的简单累加,而是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充分利用、提高效能。学校布局调整必须着眼于现有的或可能供开发利用的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决不能超出所能、贪大求洋。学校布局调整不能为调整而调整,简单地“整齐划一”、硬性规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而应通过科学的测算,设计出能使现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的方案。
四是提高质量原则。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布局调整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学校布局调整要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素质,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宜昌先后建立了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通过制定“三吃”,即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起;“四洗”,即洗头、洗澡、洗衣、洗被;“十有”,即有配套的寝室与厕所、厨房与餐厅、活动室与电视机、冷热水浴室、锅炉、洗衣机、电冰箱、蔬菜基地、微机及文体设备、专兼职保育员;同时建立保育员管理规范,开办留守儿童“假日家园”,实施“派菜制”等措施,把寄宿制学校建设成了农村孩子的“学园、家园、乐园”,让家长安心、放心、开心,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中小学布局调整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有些地方政府对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存在简单化、刚性化、政绩化、随意化和短期任务化的倾向,这不利于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要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时俱进、保持合理,必须落实好国家布局调整的大政策,把握好布局调整的时机、步骤和策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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