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一份关于中国教育状况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尚处于教育总体供给能力不足的状况,其中突出的表现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匮乏。
数量稀少的“名校”、“好校”与希望就读的千军万马冲突明显,花钱买“学校”成为必然选择,而“择校风”愈演愈烈,所谓“借读费”是扶摇直上,一些“名校”由此坐上了腐败的火山口。
“与行政腐败、司法腐败相比,由于牵涉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社会上对学校腐败一般采取忍耐的态度,‘名校’腐败成为大家默认的腐败。”一些人大代表忧心忡忡。
择校费,培植出“名校”腐败基因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发达省份和绝大多数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已取消了重点学校制度,采取的是就近入学办法。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子女教育的期望值也不断提高,期望子女受优质教育的要求日益强烈,于是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匮乏、好学校太少导致“择校风”愈演愈烈,借读费扶摇直上。虽然,民办学校的兴起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优质教育资源的紧缺,但也产生了与公办学校抢生源、抢老师等矛盾。
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的直接结果是择校矛盾突出、乱收费屡禁不止,并带来教育腐败和办学非均衡化等一些深层次问题,甚至引发了教育违纪、违规事件,种种失范行为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教育界的人士都知道,名牌中学,靠高中部赚名气,初中部赚钱。因为高中部为了保高考分数、升学率硬指标,招生上不敢马虎,如果你中考分数落后太多,哪怕你愿意出再多的钱,学校也不肯收。但初中部,一般情况下,本校初中生五六成考上本校高中部,其余的高中学位由其他学校初中生获取,这样,对校内校外,都是一个很好的交代。因此,各校初中部都留出大量的学位、招生“择校生”。
市场大,行情好,“择校费”是一路走高。在广州市,“赞助费”、“择校费”的“行价”一般是,省一级小学是3万元,省一级初中5万元。今年,北京的“名校”择校费行情又见长,记者的一位朋友为了把孩子挤进一所“名校”心甘情愿花了5万元,而且还左右托够了关系人家才勉强答应收钱进人。
而家长方面,“公费赞助”的黑洞更是深不可测。一些企业以支持教育的名义,向名校拨出大笔公款,而企业高层领导的子女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名校就读。有的企业则与名校签订合同,企业一次性赞助若干,或者为学校修建某项基础设施,学校为企业提供学位若干个,由企业自行支配。
“‘择校费’的有市有价,事实上是大家共同酿造了一些‘名校’的腐败基因。”李祖伟代表说。 (小标题)监管真空,导致“名校”腐败
有人曾给北京一所“名校”算过一笔账:初中部每年招生400人,划片就读的300人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不能收费,剩下的100人包括“条子生”在内以平均每人4万元计算,“收入”总额在400万元左右。
很多“名校”聚敛起的这笔庞大的资金,在政府财政体制外循环,缺乏必要的监管,具体的收支状况,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审计,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黑洞。
对这一巨款,各地政府一般只有原则性要求,如“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教师福利”,一些地方要求上交一部分给教育局“统筹用于改造薄弱学校”。公办名校教工福利远比普通学校好,这是公开的秘密。没有条件收赞助费的薄弱学校,则采取向学生乱收费来补充经费开支,改善办学条件,弥补教师福利的校际差异。
但事实上许多从来就没有得到所谓“统筹款”的薄弱校在纳闷:那些钱,去哪里了?
公办名校依仗政府高投入形成的优势所收取的赞助费的去向备受非议,早就有人呼吁对“名校”的高收入进行必要的监管。更可怕的是,靠金钱拉动教育的做法,极有可能腐蚀、污染教育这一块“净土”。物以稀为贵。教育是中国短缺的资源。争夺这种资源的竞争,就会演变成为物与钱的交易。以“名校”腐败为代表的教育腐败还集中体现在对公平竞争为原则的升学考试制度的肆意破坏,通过物钱交易、权钱交易,来换取短缺的教育资源。如“关系生”、“条子生”、“高价生”、“择校生”以及考试作弊,保送生“暗箱操作”等。
黄泰康代表认为,即使在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一些国家中,基础教育的主体也还是公立学校,就是私立学校大多数也都注册为非营利机构。只是在承担社会公共职能的前提下,可以接受社会捐赠并免征法人所得税。通过这样的财税政策,来确保学校得以教书育人,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取“择校费”来树立“名校”名声、促进少数学校的发展,而且没有任何监督、管理的硬性措施,这不是我们追求的教育“产业化”。
校务公开,遏制“名校”腐败
最近从湖北武汉市方面传来一个好信息:截至2002年6月底,全市有2000多所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实现校务公开,推行率达100%。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罗国轩称,此举对于实现学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体制,从源头遏制腐败,意义重大,是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并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早在1999年元月,武昌区就从校务公开调研入手,先后组织召开教职工动员会、教工代表座谈会、党员大会形成共识,并以教代会为载体,让教职群众广泛参与,在武汉市教育系统率先推行了校务公开试点。公开的内容有:教工的职评、考核、晋级、评先、分房、出国进修以及学校的重大决策、大宗物资购买、工程招标等。经过两年半的实践,目前已经探索总结出了组建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范围、检查评估标准等一整套相关的管理方法和实施步骤,为武汉市推行校务公开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代表们指出,尽快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机制是防止“名校”腐败和其他学校出现这样那样问题的关键出路。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对任何腐败都不能漠视、默许甚至纵容。有关方面应该赶快采取措施,驱除校园滋生腐败的基因,还校园一片本色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