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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十大对策
20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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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家和人民对高等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支持也越来越大,这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空前机遇。而面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大趋势,中国高等教育既面临来自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的挑战,也面临国内兄弟高校的激烈竞争。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应该采取什么对策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迎接挑战,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为此,本文提出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十大对策。

  对策一: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突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1转变教育思想,实施全面素质教育。一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取决于一个人的全面素质。而一个人的素质最关键的是取决于学校的教育与培养。因此,在各层次教育中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是全面提高我国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战略措施。

  2按素质教育要求,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按素质教育的要求,重新设计对学生的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教学计划,改革课程设置及其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采用新的考试考核和计分办法,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一切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3坚持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普遍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攻读第二学位,试行大学生导师制,鼓励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支持学生参与各类社团活动,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在实践能力培养。要加大对教学实验设施的投入和对实验室的更新改造,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育人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企事业单位接受和支持高校学生的实习和实践是义不容辞的义务。

  对策二: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把研究型大学建成国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1研究型大学应该成为我国跟踪世界科学技术前沿的重要阵地。因为那里高水平教授荟萃,有一支庞大的充满创新激情的研究生队伍,学科比较齐全,便于多学科间的协作与融合,有着广泛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实验仪器和图书资料等科研支撑系统较好。通过多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高科技项目的支持,已经锻炼成了一支研究队伍,初步建立了一批研究基地。今后,国家将把大学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骨干,进一步加大对高校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把若干国家重点建设的创新基地配置在研究型大学,加大对高校国家和部省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这样,不仅能出高水平成果,而且能培养出一批高水平人才(硕士和博士)。

  2研究型大学必须紧跟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加强对信息技术(IT)、生物技术(BT)、纳米技术(NT)等新兴科学技术的研究。要充分利用高校学科较全的优势,加强研究力量的组织,实现优势的集成,实现对有限目标的集中攻关。

  3积极促进产、学、研的实质性结合,建立、完善和扩大产、学、研“三结合”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和省市政府支持高校与企业尤其是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支持在校内或企业内共建校企合作的工程技术中心,组织多学科专家对企业面临的共性、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攻关,并积极推广应用研究成果。

  4既要组织力量,主动争取承担纵向研究课题,尤其是重大攻关课题,争取参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鼓励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又要主动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争取横向科研课题,加快技术开发。学校要筹集专利申报基金,配备专业专利律师,鼓励和帮助科研人员申报专利。学校不仅要重视论文,更要重视科技专利和专利的推广应用,充分保护学校和科技人员的自主知识产权,努力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去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5学校工作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而科学研究又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只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才能提高现有学科的水平和在国内、国际的地位,才能丰富现有学科的内涵,开拓边缘新兴学科,才能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才能培养高水平的硕士、博士生。

  6研究型大学的教师既要承担教学任务,又要开展科学研究。大学的研究人员既要从事科研,也要从事教学,尤其是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在教学中激发创新思维的火花,达到教学相长。

  7充分发挥研究生在高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的生力军作用。博士论文必须有创新才能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大大增强了导师和研究生进行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压力和活力。借鉴国外大学RA制度,研究生导师也应该从课题费中给参与科研工作的研究生支付一定报酬,以保证研究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校内的学习和科学研究上。

  对策三:搞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

  1制定明确政策,确保科技成果研发者的个人权益。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科技成果拥有者最高可占到合作项目金额的35%,科技成果特别重大的,所占比例还可提高。许多学校又规定科技研发人员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应占有一定比例,如占35%至50%。只要坚持这样的政策,一定可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加速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在教师队伍中造就一批依靠科技致富的“富翁”。

  2学校组建独资或合资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按公司化运作模式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优势是学校本身拥有的转化资金可用于成果的进一步孵化;二是按公司化模式管理,运行机制灵活;从事转化人员的压力大,工作积极性高;摆脱了行政的干预,完全按市场法则和经济规律办事,提高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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