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始终致力于建立完善的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与广度。截至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中小学生得到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全国已有115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获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
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为推动各地作好此项工作,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款1亿元,设立了“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全部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中小学生杂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
2001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对全国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意见》。2001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向未“普九”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部分农村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2年增加到2亿元,2003年进一步增加到4亿元。地方各级政府也采取相应措施,资助或减免贫困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
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的力度,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逐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的范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设立专项资金,逐步帮助学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到2007年,争取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此外,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学生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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