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学中的“学”之意蕴乃是“学术”。布鲁贝克认为:“教授应该广泛地控制学术活动,因为他们最清楚高深学问的内容,因此他们也就最有资格决定应该开设哪些科目和课程以及如何讲授,他们最有资格决定谁有资格学习高深知识,谁已经掌握了知识应获学位,以及谁有资格成为教授。”[1]教授所治之“学术”,主要包括探究的学术、整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相互联系的四个方面。欧内斯特.L.博耶认为:“知识分子的生活是与'探究的学术'(scholarship of discovery)联系在一起旳,学术团体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显示他的研究能力,大学应该继续成为学术研究旳中心。”[2]对于学术来讲,研究工作仅仅是幵端。除了探究的学术以外,大学还应该把“整合的学术”(scholarship ofintegration)摆在重要的位置,只有把新的发展置午更大的背景时,它们才能显示其意义。对于研究工作来讲,真正重要的是知识之间的本质联系。我们还需要“应用的学术”(scholarship of application ),需要寻求把研究的理论与生活的现实联系起来的方法。形成一种理论的最好方法就是应用这种理论。学术不仅意味着探究知识、整合知识和应用知识,而且意味着传播知识,我们把传播知识的学术称之为“教学的学术”(scholarship of teaching)。教学支撑着学术。没有教学的支撑,学术的发展将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