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家庭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参与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经常做客于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栏目,宣传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预防知识。
李天一的案情已经非常清楚了。同时,关于他为什么犯罪——网上也有非常多的分析与精辟的见解。我也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解剖的个案,尤其是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因为,李天一显现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代表之一:家庭完整。与许多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相比,李天一有着非常爱他的爸爸、妈妈。而且,他的父母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陪伴他成长。这理应是最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然而,类似于这样的完整家庭养育的孩子出现违法犯罪的并非李天一这一孤立的个案。
代表之二:衣食充足。与许多贫困家庭不同,贫困,常常让有爱心的父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得不离开年幼的孩子去打工,不能满足孩子最基本的生活或学习需求,甚至因家庭的贫困,一些天赋极优秀的孩子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成为社会栋梁之材,相反,他们放弃学业后去做最简单的打工养家,流于平庸。与他们相比,李天一不知自己有多幸运。
代表之三:教育丰富。有关李天一的成长经历我们看到:四岁参与中国申奥活动(可受到爱国教育),从小跟着父亲唱红歌(可受到正面影响——他父亲的话),四岁学钢琴并达到获奖水平(艺术在熏陶修养),八岁习书法并练到获奖水平(书法可让人凝神静气,也可起到修养作用),十岁练冰球并参加多项比赛,其小到中学的读书学校都是重点学校(属于优质教育),此外,他从小在父母的带领下结交许多朋友,他的社会性发展也很好(以至强奸都与别人合伙实施)。如果说德、智、体、美、群全面发展的话(一般“德”是抽象的,而且我们教育中也常以“爱国”、“关心集体”为主要评估点,就此而言,李天一也算具备了),其他四项都是具体的,那么,五分教育,他至少已经占了四分以上。
——所以,他的父母一定不明白:我们给了他这么好的成长环境,他为什么会出现违法直至犯罪的心理问题?其实,对于这一困惑,极需答案的不仅仅是他的父母。
推荐内容>>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李玫瑾《心理与成长》
我从网上看到许多人对李天一犯罪原因分析时都指出了这点:是他父母对他的溺爱害了他!对此我完全赞同。
问题在于:溺爱怎么能抵消从小学到中学、12年、至少几十位重点学校专业教育家的教育?溺爱怎么能抵消四岁就开始的文艺熏陶?书法修养?体育练就?他的心理问题源于什么?出现在他人生的什么环节或时间呢?简单地解释:李天一的心理问题主要源于“性格”出了问题;发生时间是在他12岁之前,尤其是6岁之前。
性格,在心理学上有许多的论述,若以关键词介绍,即后天形成的、终身的、社会行为方式。理解性格,最好的比喻是言语。人生下来时都不会说话,言语首先是后天形成。但是,后天的不同年龄其言语学习发展有明显的差别。一般6岁前的言语俗称母语,一旦学会终身不忘。尽管18岁之后,30岁之后,50岁之后我们仍可学言语,但终身性越来越弱,学完了不用就忘记。因此,6岁前的母语不会轻易忘记,同理,也不会轻易被改变、被消失。性格亦同。这一比喻告诉我们:性格教育必须从6岁前就要有意进行培养。
其次,社会行为方式不同于人的许多行为,如智力行为更多地取决于先天禀赋和后天系统的教育开发;气质行为更多地取决于他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而性格则取决于孩子与身边人的互动,即社会性的发展。社会性的发展基于情感、言语。当一个孩子有充分的爱他自然就会有良好的言语发展与社会性发展。
但是,情感、言语、社会性仍不能决定人的性格。决定人的性格的培养取决于父母几方面的有意而为:
一是6岁前对他说不。在孩子刚会说话、表现执意、哭闹时,父母要有意地对他说“不行”。这一时间就在人的2-3岁。找个他任性的事情,狠下心来,看着他,让他哭个痛快。以无声静观让孩子知道:哭闹没有任何用处。这是让他知道你的态度:你不能想干啥就干啥,我说不行,你闹就没用!这是有意培养孩子的克制性。
二是在6岁前有意对他进行延迟满足。方法是有意带他去商店,看完一个玩具不要当天买回,要让他知道:这玩具的钱相当于家庭什么样的开支。若要买需要等爹妈上班挣钱,需要家里节省开支,计划后才能买回。延迟满足就是有意地培养孩子的耐性。
三是在6岁之前对他进行诱惑训练。方法是给他两天的零嘴食物让他自己决定怎么吃,并在他克制后奖励,在他缺乏克制后匮乏,让他知道,面对诱惑要先自我权衡利弊,然后克制自我,这样才有更多的利益。为了明天必须克制今天的欲望满足。
心理学的研究还有很多的方法(详细内容可上网看我关于心理抚养的视频与博文)。
性格培养主要发生于6岁之前,主要由父母实施。如果这一阶段没有对他说不,恐怕他大了以后就会遇到法律对他说不;如果他没有被延迟满足,他大了以后就会随欲望而动;如果他没有经过诱惑训练,他长大后就会不计后果,肆意妄为。
李天一恰恰缺乏的就是这几项基本的家庭教育,缺少了这几点“决定终身的性格培养”。而且,基础的性格培养一旦错过,人的性格缺陷也就形成。这种形成如同母语一般,不可退回,不可逆转。这就是他为什么在上次违法行为被劳教后行为方式并没有改变、没有消失的原因;半年后他又一次重演肆意行为。在此补充一个观点:李天一的少年劳教与他第二次犯罪没有因果关系;相反,他性格培养的缺陷与他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大家会问: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有了这种性格缺陷怎么办?乐观地说,18岁之前、21岁之前,父母和外界的“有意而为”可能还有“一些改变的希望”,但是,如果到成年,——回答是不容乐观,要做好长期准备。矫正人格的缺陷如同治疗生理上的慢性疾病。去根较难。需要医生的治疗、但更重要的是:需要病人自己的有意努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为此,本文希望以此案的分析给相类似的家庭和父母一个提醒,对于孩子的教育,仅有爱还不够。如同健康需要养生知识一样;教育孩子也需要了解人的知识,了解犯罪心理问题的由来。
推荐阅读>>教师不是抢手的职业:闲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
推荐阅读>>教育工作者非权力性影响力浅析
推荐阅读>>莫让笑话演变成明天的悲剧
推荐阅读>>10岁学生激情申请退学,为得哪般?
推荐阅读>>为什么“为升官发财上大学”? 更多博文>>教育博客
文章来源>> 我对李天一犯罪心理问题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