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
今后,本市高校在聘任教师职务时将把师德放在首位,师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昨天(9月20日),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首次公布市属市管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程序。
《通知》强调,聘任教师职务必须把师德放在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逐步提高用人质量和水平,严把入口关。对于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应聘相应教师职务岗位,须经过一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实践后,按拟聘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实施聘任。
教师职务聘任由高校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聘委会可按校、院(系、所)分级组建,一般由校、院(系、所)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不少于7天。
高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包括: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技术水平等。
打破一评定终身制度(马上就访)
市教委人事处李副处长介绍,《通知》的下发打破了教师职务“一评定终身”的制度,采取考核的方式对教师职务进行审定,有利于学校根据需求聘任教师,科学设岗。她表示,将“师德”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首要条件,采取一票否决制度,是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根本要求,在师德问题上丝毫不能含糊。今年起,新出台的聘任程序将在市属市管本科院校中实施,并逐步向所有市属市管高校推进。李副处长称,以往高校教师职务聘任主要采取评审的办法,教师职务主要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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