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光明)在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江西省加强高教宏观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把加强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落到实处。日前,江西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总结全省提高教学质量的经验和作法。
江西省从1997年开始启动高校“教学改革立项制度”、“省级优质课评选”、“教师授课质量评价”三大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由各高校实施,评价结论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教学研究立项工作,每年由省教育厅提供专项经费资助。江西财大将省级教改课题与科研课题同等看待,享受相应的科研津贴;赣南师范学院规定,没有取得省级以上教改立项课题的,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两年来,全省省级教改立项取得了明显效果,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为了调动高校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全省制定了《学分互认、学生跨校选课的若干意见》,在本科院校规范建立学分制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相邻院校相互承认学分,学生跨专业、跨校选课,教师跨校授课,教学资源共享的新型教学管理制度。对跨校选课,修满学分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的毕业证书。
为了检查和监督高校的教学工作,江西省在2001年先后开展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评估,高等专科学校评估,“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评估,专科学校实验室建设评估。同时,建立“高等学校工作状态数据公示”制度,由省教育厅公布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新生报到率、四六级英语通过率、一次就业率、教学设备和条件、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情况等10多项数据,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高校办学状况,促进高校加强教学建设,确保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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