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才资源,科学合理地使用好这批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启发广大青年求学成才的热情,提高国民的文化科学素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他们施展才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的扩大,高校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但总的来看,高校毕业生数量与各行各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地区之间人才供求结构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还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以及放宽落户限制、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使每个高校毕业生都有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
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到农村、到中小企业就业,是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地区和结构矛盾的重要措施,是解决高校毕业生供需结构性不平衡的根本出路。这些地方也是最需要各类人才的地方。基层是年轻人经受锻炼、接受考验、磨练成长的重要场所。到基层工作是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长才干、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投身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优秀典型,他们在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标,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价值。实践证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大有作为。各级人民政府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加快小城镇建设和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现代化农业等有利时机,积极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引导并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要结合县、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清退县、乡(镇)机关和执法部门、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不合格人员,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这些单位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要积极研究解决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有关问题,拓宽就业渠道。要制定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要教育高校毕业生更新择业观念,树立到基层勤奋创业、建功立业的观念,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根据社会需要调整择业方向,主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干一番事业。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事、计划、财政、劳动、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和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形势,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高校要切实加强就业指导,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高校毕业生;提倡、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多聘用高校毕业生,尽快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导向、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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