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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知道高校为什么收费、收费干什么
2002-05-31    左春明 魏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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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诸多高校的大学生来信加起来足有一捆,寄信人几乎都没署真实姓名:“迷惑”、“破晓”、“诚信”、“未明”……内容涉及的是同一个话题:学校“不合理的收费”。

  都没有留地址。虽然凭信封上的邮戳能知道这些“作者”来自哪个省区,但仅此而已。

  留不留姓名或许其次,问题是……

  “在倾注自己无限憧憬的象牙塔里,我们困惑。”黑龙江的“未明”说。

  “编辑同志,您敢登我们的‘文章’吗?”广东的“了了”较真儿。

  作为编辑,我说,能!

  来,我们——

  “盘点”来信

  正所谓,读信,闻其声,见其人。

  安徽的“破晓”在列举了所学专业三年来收取的学费标准后说得率直:

  “……我曾给院长写过信,以寻求解释,可是杳无音信。我们做学生的难道只有交费的义务,没有了解多交的是什么费的权利吗?”

  江苏的“困惑”诉说了他困惑的问题:宪法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享有医疗补助和生活补贴的权利,我们在校两年多,没有一分钱的生活补助,学校是不是“违宪”?

  西部的“诚信”说:贵报今年年初对《黑龙江部分高校明码标价“卖”专业》的报道和《别让金钱玷污了神圣的教育殿堂》一文,说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要再告诉你我们这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且看——附上部分学生交“赞助费”名单。

  湖南学生“阿英”或许是个女同学?

  “……我一直把大学校园看做一方净土,但作为1999级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们看到的是各种各样的收费。学校为什么要赚我们的钱?”

  北京的“期望”同学是在某重点高校就读的博士生,他说:“学校在招生之前招生简章及发到学生手中的所有文件中均没有收住宿费的明示,而在本学期开学后却向我们这些委培和定向的博士生收取了每学年2400元的住宿费。在交了全部或部分住宿费后,男生住进了50年代的平房里,4人一间……"来自浙江的学生则大声疾呼:恳请明查本校收费!

  看得出,学生“困惑”的是“高等教育为什么收费”;“未明”的是“高等学校收费干什么”;“恳请”的是制止乱收费;“期望”的是还校园一方净土。

  那么,关于学校收费,国家都有哪些政策?

  走,咱们去——

  讨个“说法儿”

  带着“困惑”等同学的来信,我们咨询了教育部等主管部门。

  高校为什么要改革收费?高校收费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其重要意义,在于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思想,逐步调整我国高等教育投入的格局,使其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提高学生自觉学习的主动性,鼓励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弥补高等教育投入的不足。一句话,这是为了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最终目标,是要逐步建立起一种由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或个人共同合理分摊高教培养成本的机制。

  这项改革1989年起步,1994年开始在37所高等学校扩大试行,1997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收费政策,调整了收费标准,并在全国统一实行。国家目前对高等学校的收费改革工作,采取了集中统一决策的做法。即有关高校收费的宏观政策,由教育部提出建议商国家计委、财政部同意后,联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此外,其他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权擅定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改革有哪些基本原则或规定?

  收费改革始终遵循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但可适当收取一定的杂费;

  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学校实际培养成本收取适当比例的学费。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可以收取学费;

  三是整个收费改革,必须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坚持积极、稳妥、审慎的指导思想。

  高校收费改革的步子不可能迈得太快,收费标准也不能一下子定得太高,现阶段公办高等教育的经费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高等教育不能依靠高校收费来维持。

  高校收费包括哪些?

  高校收费包括八个相互联系、互为一体的具体内容:

  □现阶段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只有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现行规定按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掌握。

  □学费标准按所在学校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由于确定完整意义的培养成本目前尚不好掌握,故国家规定一律暂按学校的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2000年至今,国家规定的收取学费的比例,占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

  □学费可以逐步提高,但在提高时,一定既要考虑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又要考虑政府对学校的投入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的实际承受能力。且在提高学费时,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每年收费标准的确定,允许因校因地而宜。在绝对避免“双轨”收费的前提下,不同地区的高校、不同类型的高校、同一高校内的不同专业,可以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同一地区的高等学校,不管是省属还是中央部委所属的,一律执行所在地省级政府的规定。

  □收费工作由高校具体操作,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对公办高等学校,收取的学费只能是对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补充,不允许也不应当抵冲政府对学校的正常投入。

  □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必须采取各种配套措施,确保每一个被录取的大学生都不会因收费而不能入学或完不成学业。

  □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现象。

  高校收费存在哪些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高校收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在对收费的指导思想、政策原则及标准的把握方面还不够全面、准确;一些地方和高校,擅自巧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少数学校学生公寓收费超限,代收费项目、标准五花八门,影响了教育的声誉。

  高校收费要继续稳步推进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措施,坚决纠正各种脱离实际、过高过快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反对靠高收费发展高等教育的错误思想。在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面,要始终贯彻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原则,改革的步子要迈得更稳一些,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稳定一段时间。

  当前在此方面的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这些年的改革经验,抓紧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高等教育收费条例,使这项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纠正、查处各种乱收费现象;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共同监督执行;努力落实各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政策与措施。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个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及个人对改革的认同率不断提高;高校收费改革的具体操作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这项改革也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

  每一个大学生都有权知道:你为什么交费?交的是什么费?你交的费作了什么?  

  关于“高校收费”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曾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见《高校收费备忘录》),其中包括:

  ——各高校招生简章必须写明本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否则,一律不准印发。

  ——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应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的做法,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加重学生的负担。凡违规收取的不合理费用要一律退还学生本人。

  ——各地区、部门、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相对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校收费标准。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

  ——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实行定期公布高等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制度,在每一新学年开始前公布上一学年的相关反映水平,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依据。各地区不再确定高校生均日常费用运行标准。

  ——各地区、部门、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设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严禁对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请你监督

  发现不合理收费怎么办?拿起你手中的监督武器,凡发现学校存在高收费、乱收费、“双轨”收费等问题,你可拨打国家计委设立的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也可以拨打教育部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240,及向教育部监察部门反映。

  收费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收费规范力度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加强,查处更加严厉,在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下,教育一定会成为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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