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8月1日电 记者任维东报道:为做好今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云南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不久前联合制定了“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意见”,进行了认真部署。
这四家主管部门在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意见中要求,各地要坚持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制度和毕业生就业登记、分析、反馈制度,要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大型招聘活动与日常招聘活动相结合,校内招聘活动与校外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招聘活动相结合,上下沟通,左右联系,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拓宽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与往年相比,云南省今年出台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意见做了这样一些特别的规定:国家机关接收专业性较强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可按照国家公务员特殊职位免笔试考试办法办理录用手续。对超编单位接收急需专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所需进人编制、人员指标、工资总额可采取先进后出、逐步冲销的办法解决。从经济发达地区自愿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户口可以随迁,也可以落回生源地;工作三年后,要求调回并有接受单位的,人事部门随时为其办理调回手续。
政府和学校组织劳务输出和到乡镇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身份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一样,可以报考公务员;联系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各级政府部门招收录用公务员,要对未就业的往届生一视同仁。各用人单位除特殊岗位外,应对男女生一视同仁。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要到基层锻炼一至二年。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三年内可以继续自主择业。
云南省教育厅等4部门还要求取消限制,简化手续,取消对毕业生出省就业的审批,为毕业生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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