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坚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对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
一是要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高校领导干部在每个任期内必须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党校或行政学院培训,新进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要逐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二是要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活力和整体功能。到2005年达到如下目标:高校领导班子一般应由55岁左右、50岁左右、45岁左右和更年轻的同志组成,而且至少要有1名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本科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达到40%以上。要把具有不同管理才能、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领导风格的干部有机地组合,形成密切合作、团结共事的领导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中,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不少于领导班子职数的1/2。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高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干部交流制等一整套干部任用工作的制度体系。高校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制。
四是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数量应按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后备干部队伍要以45岁左右为主,40岁以下要有一定数量;后备队伍中女干部应不少于15%;行政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中,应有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至2005年,全省要建立起常量为600名左右的高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