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暨南大学的刘芸和其他应届毕业生一样,走上了工作岗位———广州某通信公司,但和别人不同的是,和她签订合同的不是这家通信公司,而是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与刘芸一样,广东已经有40多名应届毕业生通过人才租赁的方式成功将自己“出租”给了企业。
通过租赁方式实现就业,在高校还是新鲜事。至于如何租赁?有什么好处和弊端?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知道,就连已经通过租赁实现就业的大学生也认为是稀里糊涂地把自己“租”出去的。对这一新的就业方式,这些学生认为,人才租赁只是给个人提供一个短暂的就业机会,在难以就业时会作为备选,而他们对未来的职业都充满了期望:广阔的发展空间、高水平员工培训计划、高福利待遇等等。他们更希望在一个单位能踏踏实实长期工作,求稳仍是目前毕业生就业取向的一个主流。
也有人认为,租赁应届毕业生从大处看,可以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从个人看,既可以解决燃眉之急,顺利就业,又可以在租赁的过程中积累工作经验。如果表现出色,招聘单位自然会慧眼识珠,招贤纳士。
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总经理毛尽忠今天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大学生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他们始终没有把人才和劳动力画上等号。中国目前的人才市场是供过于求,如何使二者相对达到一个平衡点,人才租赁正是由此产生的一种用人方式,是一种新的人力资源配置的过程。
据介绍,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目前已经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院校基本达成共识。该中心将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对条件合适者将通过租赁方式促进毕业生就业。而今年成功“出租”的40多名广东应届毕业生大多与 I T行业的通信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他们应聘的职位以客户服务类和技术类居多。这些通信公司不太在意学生们的专业,反而更强调社会经验丰富、表达反应能力较好、市场敏感度高等因素。
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尹军与租赁中心签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作为租赁中心的员工被派到一电信公司工作。他觉得,自己是源于就业压力而无可奈何把自己“租”出去的。学经济的尹军认为,企业认同、采取租赁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因为可以大大降低其考核新人的成本,起码,租赁的员工自己解决档案和户口就是一笔不菲的开销。而且,租赁来的人比正式员工的工资低,没有福利、住房公积金等补贴。1年后,干得好或许能留下,不然还是要打回租赁中心。他接受企业这样的条件,是冲着该公司的工作前景和提供的培训机会。
广东工业大学大三的康字认为,我对这种人才租赁的就业方式没什么信心,感觉没保障。虽说现在就业已经没法一劳永逸了,很多单位的聘用合同都是1年1签,但毕竟是有个落脚的地方。而如果给租赁出去,自己个人和所工作的单位只是简单的服务关系,一来工作不踏实,没有归属感;二来在福利待遇、个人发展等方面肯定会受到影响。既然你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只是租来的临时工,企业也一定不会在你身上倾注太多的关注和资源。一旦企业不景气,需要裁员,租赁人员肯定首当其冲。再加上现在关于人才租赁的相关法规还不完善,漏洞较多。万一出现劳资纠纷,吃亏的还是被租赁人员。所以我只会将它作为最后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我还是不愿吃这只“螃蟹”。“但是,这只‘螃蟹’对于暂缓就业的学生来说绝对是很有好处的。”星海音乐学院的黄昕认为,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人才租赁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就业选择。既提供了暂时的栖身之所,也能增加我们的工作经验,而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同学还可以不用担心继续找工作期间的费用问题。反正现在很多招聘单位都是把毕业生的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除非表现突出,一般不进入单位的正式编制,而大部分的福利待遇则像社保那样交给社会统筹,和普通的就业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无论如何,被租赁去工作总比没工作强。
华南理工大学的蒋浩宇虽然通过人才租赁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但是他却认为“租赁”二字总有点说不出口的感觉。他表示,不是不接受这种就业的方式,仔细想想,寒窗苦读十几年,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连份正规的工作都找不着,却要给人家像货物那样租赁出去,心里真不是滋味。“人们对人才租赁之所以存在种种的顾虑,是因为企业和个人的观念有待更新,立法滞后,缺乏准入制度,行业发展有待规范,相应的理论研究不足,缺乏指导。”毛尽忠介绍,目前人才租赁在国外已经相当普遍,特别是在欧美和日本很流行。统计显示,2001年全球人才招聘市场中用于招聘和雇用的费用为1570亿美元,其中,网上招聘占20亿美元,招聘会占了20亿美元,媒体广告占了130亿美元,猎头占了200亿美元,而仅人才租赁一项就占了1200亿美元,是其他各项总和的3倍还多。因而,在包括珠江三角洲在内的国内众多地方,人才租赁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鉴于严峻的就业形势,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广州市人事局相继提出要将人才租赁引入大学生就业市场,这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人才租赁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而人才租赁机构也积极拓展,力图使人才租赁能在高校毕业生中获得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