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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专业
2003-08-18    记者 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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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规定,原则上在校大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专业。

  按照规定,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考虑转学、转专业: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由专科转入本科者;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师范院校转入其他院校者;自费转为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

  陕西省同时还规定,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从严考虑允许其转系(专业)、转学:即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学习,但尚能够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其他系学习者;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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