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全国首例大学生婚姻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0月月初,一对在校本科生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拿到了大红结婚证,成为重庆市第一对结婚的大学生夫妇。
报道说,当天,一对20出头的年轻人来到结婚登记室,工作人员询问他们是否要登记结婚。两个年轻人磨蹭了一会儿,才拿出相关证件表示要结婚。工作人员一看,他们出示的居然是学校开的户口证明。虽然该男生已年满22岁,女孩已满21岁,但都是在校大学生。身份被“揭穿”后,两位大学生很不好意思,千叮万嘱让工作人员为他们保密。
据悉,两人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趁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两个热恋中的年轻人以联系工作为名从学校开出了户口证明,偷偷跑到民政局登记。因为两人已到法定婚龄,沙坪坝区民政局为他们颁发了结婚证书。
这对大学生的婚姻,是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第一例大学生婚姻。由此,也引发了各个方面的关注。近日,笔者就大家所关注的这一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
问题:到了婚龄就可结婚?
无论是《婚姻法》修正案,还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对结婚的年龄——“男22岁,女20岁”,都没有做任何修改。在校大学生大都界于这个年龄段,也就是说,符合婚姻登记的实质要件。同时,现行的婚姻登记也取消了单位证明的事项。结不结婚,甚至离不离婚,单位都无权介入。
但是,1989年,原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十条就这样规定:“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该《规定》最后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根据调查,全国众多的高校在制定本校的规章制度时,都原字不动地使用了原国家教委的这一规定。
随着高校扩招,国家政策的放开,部分大龄青年甚至已婚人士进入高校学习。既然已婚人士可以上大学,在校大学生为什么就不能结婚呢?许多人不禁要发出这样的疑问。
核心:教育规章有无效力?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苇教授直接参加了“婚姻法”的修改,她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大学生结婚不违法。但是,有些部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从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出发,可以对结婚年龄做变通的规定。比如,体育部门规定运动员在国家队参加比赛期间就不得结婚。这些规章符合部门的利益,也符合单位员工的利益,这是许可的。所以,教育部门的这个行政规章,在它未作正式修改前,依然有效。作为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接受采访的高校教师,几乎都众口一词:学生在学校学习,就已经与学校达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学生理应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果学校不作相应的处理,无疑,高校的管理工作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反响:不同人士看法不一
硕士生导师、青年问题专家王安白副教授认为,大学生在法律上完全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享有自由结婚的权利,但是有权结婚和是否适合结婚是两个方面的问题。考虑到大学生生活和发展的具体环境,大学生的经济、心理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总体上还未达到足够的成熟,难以适应婚后生活所面临的各种变化。
王安白进一步指出,如果将结婚单纯地看成是形式与制度的问题,大学生领取结婚证无可非议。但婚姻更多意味着承诺与责任,具有强烈的社会性,未经风雨的大学生在经历更多的磨炼与成长、走向社会后,自然能更理智与负责地对待婚姻,这对于自身的发展与维护婚姻的圣洁利大于弊。
对于老师们所担心的这个问题,学生也有自己的看法。法制新闻专业学生小吕认为,婚恋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大学生这个群体就不应被排除在外,否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是一纸空文。大学生结婚饱受非议,表面上看来原因不过是经济不独立、影响学习等等,但事实上,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的观念的改变,大学校园中,学生经济独立者越来越多;至于学业,关键在于个人如何合理安排,结婚并非与求学一定相斥。
学生家长们也十分关注这个话题。除了绝大部分家长持反对意见外,个别家长们也有自己的看法。李运祥就是一个大三女生的母亲。她认为,自己的女儿在大学期间能够找到自己的伴侣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毕竟,在大学期间,相互相处的时间久,彼此都相互了解,有共同的追求,这是好事情。她说,只要双方愿意,她也鼓励自己的孩子结婚。早点成家,早点知道生活的艰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一位家长也表达了自己的忧虑: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确定了女朋友并且也开始偷偷同居。学校与家长也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但是,自己的孩子在校外偷偷租房,总让他这个当父亲的放心不下。他说,如果双方真的情投意合,还不如让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
一位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这么说,要尊重大学生的选择,但是,作为教育部门,要花大力气做好引导工作。即使学生有这样的决定,也可以采取确定恋爱关系但推迟结婚的办法,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学习上来。
随着高考报考资格的放宽,已婚人士走进大学校园,如何妥善处理已婚和未婚学生的管理问题,已成为各高校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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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限制
教育部2001年4月宣布,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周岁”的限制,报考普通高校年龄、婚否不限,即取消了高考考生年龄和婚姻限制。2001年、2002年、2003年的高考中,出现了许多的社会考生和一些大龄考生。
同济大学开出研究生“学生夫妻房”
据媒体报道,同济大学本学期将率先为同在本校读研的“夫妻学生”开房,此举无疑也是开了上海高校的先河。该校有关人士表示:一旦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毕业离校,那么,他们必须退出“夫妻房”。这些“夫妻房”尽管每间有十七八平方米,但还是按照学生宿舍的规格,没有厨房等设施,不会像“小家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