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科学研究方面,提出实施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立现代科研管理新机制;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社会服务方面,提出要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推动建立继续教育国家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文化传承创新方面,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实施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学术文化工程;组织实施高校校园文化创新项目;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推进海外中国学研究等。
(三)教育管理创新。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提出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制订实施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订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高校根据实际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实行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自主设置,研究生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在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试行自行增列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加强高校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鼓励地方建立大学联盟,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重点支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相关内容>>教育部出台意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政策解读
十、请问对落实《若干意见》有哪些要求?
《若干意见》是新时期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若干意见》的要求尽快落到实处。一是准确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全面理解文件内容,各地各高校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部署。二是研究提出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组织和责任人。三是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精力聚焦到提高质量上。四是加强督查指导,教育部将在年内对贯彻《若干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也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推荐专题>>聚焦: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
推荐专题>>2012两会教育盘点:关注教育热点 心系教育发展
推荐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高等教育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