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教育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阳光治校工作成果,推进全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健全高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深入实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立英指出,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和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落实到高校就是要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当前,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对高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迫切需要,是规范高校办学行为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校科学管理的迫切需要。
王立英强调,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本质要求,就是要把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作为重点,使高校各项权力在科学合理的框架内和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行使、在阳光下运行,使领导干部用权安全、廉洁从政、清正廉洁;要把规范学术资源配置的权力作为突破的难点,使学术资源真正用在推动学术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上,使专家学者自觉严守学术规范、潜心钻研学术;要把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落脚点,使高校的创新要素得到充分调动,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得到充分激发。
|